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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检查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筹备情况

时间:2012-04-21 来源:宣传部

4月20日上午,山东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韩学斌处长一行来校检查青岛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会在学术会馆会议室举行。校党委书记程玉海、副校长刘军国、纪委书记马端忠出席会议,会议由程玉海主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及监理建议人选,校友工作办公室和各学院校友工作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程玉海从三个方面阐述了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意义。一是建立规范的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省属高等教育院校在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形势下,实现高校投资群体多样化的一种组织形式。二是近年来,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迅速,贫困学生逐年增多,对于贫困生的救助仅仅依靠国家是不行的,社会救助也很重要。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使基金的收集、发放规范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三是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大大推动了企业家队伍在社会募捐、社会救助等慈善活动方面尽到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进程。随着我校办学实力、办学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学校对社会的贡献率也越来越大。在国家农业保护政策下,一大批由我校校友创办的农业中小企业迅速崛起,实现了产学研相结合。做出较大成绩的校友形成了一定的募捐资源和渠道。为规范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发展,学校特申请设立基金会,希望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更好地开展基金会各项活动。

程玉海指出,省民政厅领导充分肯定了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筹备工作,对如何办好基金会进行了指导支持,学校一定高度重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使基金会健康、规范地发展。他对省民政厅领导给予学校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韩学斌表示,青岛农业大学是历史名校,在教育、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在政治、经济、企业、科技等各方面培养了一大批人才,几十年来成果丰硕。学校申请成立基金会,是推进学校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听了学校的汇报,感到学校对成立基金会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理解深刻,认识高、决心大、效率高。基金会的成立对培养学生的公益意识也是非常有益的。

韩学斌说,青岛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具备相关条件,将依程序向上级汇报。 基金会在进一步发展中应遵守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章程》,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刘军国对青岛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筹备工作情况做了汇报。

韩学斌一行还查看了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场所和相关材料。

作者:杨宗玲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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