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山东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省教育厅厅长齐涛对建立健全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黄胜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校副校长王伟和学工部长慕乾伟参加会议。
会前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这一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是: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同时,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内容包括:不断完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健全多渠道筹资助学政策。新的资助政策自2007年秋季开学起在全省实施,今年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基金支出将由上年不足1亿元增加到9亿元以上,明年将增加到19亿元,其中国家奖学金增至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增至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增至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比例将平均升至占在校生人数的14%,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黄胜指出,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黄胜强调,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把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作为当前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一项具体行为,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身上。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助学管理制度。二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经费投入。各学校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助学的规定。三要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规范收费,坚决制止乱收费。四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