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学校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各学院要将学生就业教育指导纳入大学教育全过程,并将《大学生就业指导》课列为必修课,作为大学生就业教育指导的主渠道。
根据意见要求,各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对不同年级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帮助学生科学定位个人发展方向,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不断完善知识能力结构,累积就业资本。要开展经常性的就业指导活动,通过专题报告、网络学堂、论坛及个性化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要结合专业思想教育、成长成才教育和创业奉献教育,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就业形势,调整就业心态,适应市场需求,从观念上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意见提出将《大学生就业指导》课列为必修课,并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调整和深化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要在全校范围内选拔具有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干部和教师担任《大学生就业指导》教师,并邀请部分校外专家、企业家、用人单位领导和校友作为兼职指导教师。
为进一步完善集教育、管理、指导和服务为一体的学生就业工作体系,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进一步加强学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包括加强就业工作的条件建设、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大就业市场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等8个方面的22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