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名工学硕士,到一名法学教授;从一名大学教师,到一名执业律师,他的人生轨迹在很多人看来实在不同寻常。
他身兼多职,是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校知识产权研究所主任,他还是青岛市仲裁委仲裁员、城阳区和莱阳市两地区的政府行政复议委员、青岛法学会常务理事、青岛市地方立法研究会理事、中国种业知识产权联盟法律顾问。
他就是陈锦铭教授。
工学硕士踏入法学领域
1988年,陈锦铭从北京农业工程大学农业机械化专业硕士毕业后回我校农工系任教,年仅23岁的他成为了我校农工系历史上第一位工学硕士教师。
一次偶然的际遇,他接触到了法律这个领域,就此开启了他全新的事业征程。1997年,他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现为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律师职业资格并且成为了一名兼职执业律师。一个学机械出身的想要取得律师职业资格,需要付出的努力与汗水是难以想象的。当时,整个学校具有律师资格的教师凤毛麟角,这让很多人又一次对他投以敬佩的目光。
谈起自己的选择与追求,他常说:“要尝试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而不是外在的掌声,尝试选择适合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眼里最好的。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不要怕失败,只要尝试过就好。”
从那时起,不少人开始向他咨询法律的相关问题,这也是他法律工作生涯的开始。鉴于当时经贸系需要法律教师的实际情况,考虑再三,他最终选择了从工程系转入了经贸系任教。自此以后,他正式踏入了从事法律教学、法学研究的大门。
2005年,他受聘担任我校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处理相关法律事务。2012年4月开始,又正式担任青岛农业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用陈教授自己的话说:“我的人生有好多次转折,每一次转折对我来说,都是一个新的开始,新的机遇,虽然转折的过程可能会伴随着阵痛,但是收获的也要比别人多,从理科转到文科,从机械转到法律,是知识在我面前又打开了另一扇窗。”
当好学生的加油器
工学硕士毕业时,他曾想过多种职业选择,但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他还是决定当一名“教书匠”。
“既然选择了教师,就要当一名合格的教师:既要授业,又要传道与解惑。”从理科到文科、从机械到法律这样大跨度的学科转变,并没有难倒一心想要成为一名优秀人民教师的他。为了上好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学》课程,他根据《经济法学》课程特点、经管类专业特点和经管类专业学生特点,积极探索出案例式教学方式——用他丰富的律师实践经历辅助法律教学工作。这一教学法受到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教学质量和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最终,以他为主持人的教学成果《农业高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学>教学研究与实践》获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因教学成绩突出,他还曾先后荣获优秀教学质量奖、六和奖教金、以及校教学名师称号,并连续两年被评为学校优秀教师。
在授业的同时,给学生传道、解惑,是他乐此不疲的事情。“如何当好学生的加油器、方向盘和调解器”,是他从事班主任工作期间经常跟其他班主任老师讨论的问题。
“青岛农业大学不一定是你心中理想的大学,但可以作为你们腾飞的机场”,这是他经常给予同学们的鼓励。由他担任班主任的班级学风浓、班风正,班级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他带领的经管2000级3班连续三年获校级先进班级,并在2004年度研究生考试中取得了全班考研通过率44.44%的好成绩,创经管学院历史新高。2001年、2002年、2003年他连续三年被评为“莱阳农学院优秀班主任”。
在努力做好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的同时,陈教授在科研工作上也丝毫没有懈怠。他长期致力于农村经济与法制、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先后主持完成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山东果树品种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山东名优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山东省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研究》,主持完成青岛社科规划项目《青岛知名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主持完成青岛市软科学项目《地理标志制度推动青岛知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机制研究》。2008年主编高等教育“十一五”精品课程建设教材《经济法学》,2013年主编高等教育农业部“十二五”规划教材《经济法学》,副主编《农业知识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与审判法律实务指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诉讼案例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与诉讼教程》。《植物新品种先用权的法律思考》论文获农业部首届农业知识产权论坛优秀论文;《侵权植物品种权犯罪的法律适用探析》论文获农业部第二届农业知识产权论坛优秀论文。
当好学院发展助推器
2005——2008年,陈锦铭教授担任经济学院副院长。期间,他负责的国内外合作交流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与韩国昌原大学、庆尚大学合作,举办我校首届外国留学生学习班,第一学期教学学习生活的良好效果使我校留学生教育取得了新的进展;与北大青鸟联合办学招收ACCP软件工程师学习班,成立了“青岛农业大学北大青鸟教育培训中心”。
2008——2012年,陈教授担任人文学院副院长。在此期间,他认真学习和研究科研方面的文件和政策,分析学院科研实力和现状,提出富有创意的科研工作新思路。在他的积极推动下,学院2009年受资助科研项目达7项、科研经费达到14.84万元,实现学院发展史上新突破。他所在的科研团队获得一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实现了我校文科国家级课题零的突破。
在国家2008年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社会急需农业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背景下,陈教授及时建言献策,提出依托现有的管理专业新上《知识产权》(管理)双学位双专业,充分利用农业院校的办学优势,培养既具有知识产权理论及其相关技能又有相应的理工科知识背景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这为后来学校再上《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以“法”服务社会
工学学历背景结合丰富的律师实践,这种多元的知识结构为他严谨的逻辑思维与超强的综合素质奠定了厚实的基础。加之他严谨的工作作风,其律师业务一直受到业内外人士的广泛好评。2014年10月,城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陈锦铭教授作为唯一一位法学专家、高校代表受聘担任委员,这也是陈锦铭教授自去年被聘为为莱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后再次受聘。今年12月,城阳区政府简政放权咨询委员会成立,他又受聘担任城阳区简政放权咨询委员会委员。
律师执业以来,他坚持以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把依法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当作自己的职责和使命。2014年8月29日,烟台莱阳法院执行员辛海舰专程给学校送来一面写有“身正学高,教书育人出风范名师;厚德明法,服务社会见济世通儒”的锦旗,感谢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陈锦铭教授帮助他打赢官司,雪洗罪名,最终无罪释放。
原来,辛海舰于2010年6月11日因涉嫌滥用职权、贪污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意外遭受牢狱之灾,让辛海舰的人生瞬间跌入低谷。陈锦铭教授代理案件为辛海舰辩护,经过长达四年的艰难诉讼,先后六次出庭辩护,针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证据,充分开展举证、质证,最终,辛海舰被终审判决无罪。四年中,陈锦铭多次到看守所探视,认真细致地了解案件事实情况。他为案件撰写的辩护材料多达几万字,业余时间为案件奔波达数千公里。在赠旗仪式上,辛海舰和家人激动地表达了对陈锦铭教授的感激之情,并对学校培养出陈锦铭教授这样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个人品质的律师,表示衷心感谢。
陈教授说,他很欣赏爱因斯坦曾说过的一句话:“不要去尝试做一个成功的人,要尽力去做一个有价值的人。”他认为,人的一生不能没有追求,但人的追求,应是做一个实实在在为社会做事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