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工作安排,我校于2004年11月22日至12月10日对全校处级班子和处、科级干部进行了考核。考核的工作时间范围是2002年1月至今。
11月22日-28日,党委召开各党总支书记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处级班子和处、科级干部准备总结和述职报告,11月29日-12月5日,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处级班子和处、科级干部述职,进行民主测评。12月3日,党委组织部组织全校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测评大会,对全校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测评。12月6日-10日,党委组织部汇总情况,向党委汇报,并将处级班子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处级干部考核结果反馈给干部所在党总支和干部本人。
这次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以达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明确目标,奋发进取的目的。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综合测评的量化分数认定档次,排出名次。处级班子考核分为适应、基本适应、不适应三个档次,综合测评分数在80份以上的为适应,60-80分的为基本适应,60分以下的为不适应。处、科级干部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综合测评分数在85分以上且列前15%的为优秀,70分以上的为称职,60分以上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院系处级班子的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政治保障工作、自身建设情况。部门处级班子的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指导思想和思路、履行部门职责和工作业绩、自身建设情况。处、科级干部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全局观念,个人修养,道德品质等。二是组织领导能力,包括政策水平与管理水平,决策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开拓进取、创新能力等方面。三是工作作风,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民主作风、群众观念,真抓实干、办事效率,组织纪律等方面。四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及工作成绩和贡献等方面。五是廉洁自律,包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为了做好这次考核工作,校党委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刁新华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刘国秋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组织部长马端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