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全面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培养国际化新农科创新人才,青岛农业大学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融合中英双方办学优势,强化办学特色,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OBE)教育理念,形成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学院连续四年获青岛市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补助资金,2023年5月获批山东省中外合作办学示范工程机构立项建设单位(全省首批五个示范工程机构之一),2024年2月获批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全省所有专业特色学院中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学院)。
一、持续深化“4+0”双学籍双学位培养模式
学院严格落实中外合作办学要求,采用“4+0”双学籍双学位培养模式,学生本科四年在青岛农业大学学习,引进英国皇家农业大学优质教育资源,由英方选派优秀教师来校授课,中英骨干教师联合执教,使学生不出国门即可接受优质教育资源。学生由中英双方注册学籍,享受双方学校学生同等待遇。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获青岛农业大学相应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及英国皇家农业大学相应专业荣誉学士学位。
二、构建完善“一突出三融合五保障”人才培养体系
经过多年探索,学院形成了成效显著的“一突出、三融合、五保障”人才培养体系。
(一)一突出。坚持立德树人,突出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培养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农科国际化人才。
(二)三融合。一是强化中外融合,充分发挥中英两校教育资源优势。中方的农学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农业资源与环境、物流管理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英方农林专业在全英大学联盟专业中排名全英第3位,食品科学专业排名全英第5位,有效实现双方强强联合。二是深化产教融合,形成产教协同育人模式。完善符合社会需求的动态人才培养模式,成立专门的创业与产业委员会,遴选英国两家公司和中裕食品有限公司、青岛明月海藻集团、青岛博士后产业投资发展集团等知名企业为常务委员单位,20多家企业为委员单位,构建“中方导师+英方导师+企业导师”三导师制度,指导学生实践教学、毕业实习等,定期为学生提供相关讲座、创业技能、实训课程、交流研讨会、实地考察等学习机会,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三是优化专业融合,突出绿色、创业、产业化和国际化特点。学院专业设置覆盖农业全产业链,围绕产前的农业资源与环境、产中的种植与养殖、产后的保鲜与加工以及市场物流四大模块,设置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和物流管理四个专业,整合形成具有鲜明、专业融合的新农科人才培养专业体系。
(三)五保障。学院借鉴英方教师教学能力评价内容和方式,结合英国学生事务办公室(OfS)要求,引进英国皇家农业大学“培养方案-学生体验-考核体系”全方位外部评审制度,形成了由英国学生事务办公室、英国皇家农业大学与中方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高教司与国际司等组成的外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同时构建由学院学术委员会、院长、教学院长、教学管理、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科学、合理、完整的内外部相结合“五保障”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三、打造以学生为中心的全过程职业生涯发展路径
学院以学生为中心,建立了关注学生成长的贯穿从“招生”到“就业”的全过程职业生涯发展路径。
(一)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招生。学院所员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开展招生工作,强化主流媒体合作,打造线上宣传矩阵,积极参加线下招生,宣传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和学院优势,招生生源质量逐年提高。
(二)全程推进学生职业生涯指导。一是强化英语学习。遴选具有雅思教学经验的英语教师,创新英语模块化教学,连续三级学生英语内测通过率达到100%。英方选派外教进行学术英语(EAP)授课,帮助学生更好适应专业课程和职业生涯发展。二是全学程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实施小班化教学,采用报告式及研讨式课堂、案例分析、文献和实地研究、在线论坛等方式创新教学,英方讲授课程数和教学时数占比、专业核心课程占比等均超过1/3以上。三是搭建学生直推海外硕士通道。与英国皇家农业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大学签订优秀毕业生直推协议,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由学院直推攻读研究生,享受20%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三)全员保障学生就业体系。建设“学院全员分工包班+班主任+专业教师+家长+学生”全员保障学生就业体系,举办“升学就业节”,邀请浙江大学爱丁堡学院、北师大香港浸会大学等院校和中创物流等企业来校宣讲,畅通学生升学就业渠道。
经过五年发展,学院育人成效突出。首届毕业生中,59人考取浙江大学、吉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院校研究生,89人获新加坡国立大学、墨尔本大学等国外名校offer,升学率近60%、就业率超过90%。即将于2025年毕业的第二届学生中已申请到全球QS排名第二的帝国理工大学、排名第九的伦敦大学学院等国外名校offer,67名学生考取研究生。学院育人成效和办学模式得到新华网、《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报》等媒体报道,获得2025年全国中外合作办学联席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承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