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农业大学2010-2011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结束,全校4169名同学获奖学金、助学金1422.6多万元,获奖助人数占在校生总数的15.5%。其中,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我校困难学生总数的56.4%。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评公示、学校综合评审公示“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的评审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今年全校最终评选出47名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16名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综合素质优秀学生获得省政府奖学金;725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338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是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真正把党和国家的温暖送到学生手中,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要求,严格程序,把本次评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学校专门成立了青岛农业大学2010-2011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评审办公室,全面负责评审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全面按照文件要求,规范程序,严格审批,确保公平、公正。其中,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学院按照1:1.2比例进行申报推荐,由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评审办公室按照“差额评选”的办法,最终评选出获奖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照学院等额推荐,学校等额评选的办法进行。
学生处召开了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会议,对各类奖助学金的指标分配、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原则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注重引导,加强宣传,使广大学生进一步了解国家设立奖助学金的目的和意义,了解评审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及工作程序进行评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织严密。
在评审过程中,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有序,各学院评定工作认真、细致、深入,评审依据充分,操作程序规范。学生处设立了专线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咨询,解决学生争议,对各学院初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将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真正发放给最优秀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资助给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国家助学金真正资助给表现良好、学习努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目前,我校各项奖助学金评定结果已上报省教育厅,待省厅批复后,学校将及时把专项资金划入获奖学生个人帐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