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003年9月1日早6时,经管学院一同学外出跑操时,放在宿舍被子下的CD机被盗,价值人民币1300元。
案例二:2003年9月30日下午,食科系一同学到电子阅览室上网,放在存包室内的375元现金被盗。
案例三:2003年10月6日早6时,计算机系一宿舍外出跑操没有锁宿舍门,一同学放在枕头边的手机、钱包(内有现金128元,饭卡一张)被盗,总价值1300余元。
案例四:2003年10月10日下午3时,计算机系一同学到图书馆一楼阅览室学习,放在存包室内的书包被盗,内有身份证一张,太平洋卡一张(内有存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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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是发生在我们大学校园内的真实案例,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分析发生在校内的失盗案件,呈如下特点:
首先,案发地点多在学生宿舍和图书馆存包室。部分同学安全防范意识较差,离开宿舍时不锁门,到图书馆存包室存包时不上锁,在客观上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另外,个别同学习惯于开门后将锁挂在门外,致使不法分子有可能采取“换锁”手段入室作案。
第二,发案时间多为早操或课外活动时间,这段时间宿舍内人员较少,便于作案。
第三,失盗物品多为贵重且易于携带的物品,如现金、银行卡、手机、随身听、笔记本电脑等。
鉴于校园失盗案件的以上特点,提醒同学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安全防范:
1、宿舍做到人走门锁,人在锁不挂在门外,钥匙不随便外借,贵重物品锁入壁橱。
2、现金要存入银行,银行卡不要与身份证放在一起,设置银行卡密码时不要用自己的生日等身份证上的有关信息。
3、到图书馆存包室存包时务必上锁,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等随身携带,不要存入存包室。
开学伊始,同学们携带现金较多,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伺机作案,在此提醒广大同学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加强安全防范,确保自身财产安全。(保卫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