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2
各学院和相关教学单位:
为确保课程分析(说课)、专业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要求各相关单位依据《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课程分析的通知》(青农大教发[2015]46号)和《青岛农业大学关于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青农大教发》(青农大教发[2015]43号)文件要求分别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 提交时间
2015年10月23日上午11:00之前。
二、 提交要求
要求各学院和相关教学单位根据青农大教发[2015]46号文的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学院课程分析(说课)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模版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之内将电子稿发送到qndjwk@163.com,书面稿送至教务科(教学楼A117),书面稿要求教学院长(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
要求各学院根据青农大教发[2015]43号文的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学院专业评估自评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模版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之内将电子稿发送到827435160@qq.com,书面稿(要求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教学评估与督导科(教学楼A115)。
教务处
2015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附件1 《课程分析(说课)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模版.doc
附件下载:附件2 《专业评估自评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模版.doc
附件链接:http://xwxx.qau.edu.cn/coas_files/2015/9/12112912286/20151012113012549.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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