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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

时间:2006-07-17 来源:宣传部

    7月14日上午,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在信息楼六楼报告厅召开。会议由校长李宝笃主持,党委书记周学宝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校领导刁新华、张铭锦、戴洪义、刘军国、刘国秋、李欣章、原永兵出席会议。
    纪委书记刘国秋同志在会上传达了省纪委召开的东片省部属15所本科院校纪委书记座谈会、全省高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会议和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的精神。
    张铭锦同志在会上传达了《莱阳农学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一是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制订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原则;三是明确治理工作的任务和重点;四是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自查自究工作;五是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六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七是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周学宝同志在讲话中对我校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谈了四点意见。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党委要求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重点,纳入我校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工作。
    第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要按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首先是理顺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网络。二是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三是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治理工作重点。
    第三,正确把握政策,稳步推进治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宽严相济,讲究策略,区别对待,慎重处理。要严格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严格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不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我们要把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做到与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相统一,与规范单位经济往来制度和加强内部管理相统一,与强化监督管理和加强自身建设相统一。同时,积极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的文章,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最后,李宝笃校长强调指出,对待商业贿赂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加强学习,要严格掌握政策,按照规定开展工作,要做好自查自究阶段的相关工作,并与学校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作者:孟艳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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