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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青岛农大出台新规推动中青年教师进社会“打工”

时间:2013-03-14 来源:人民网

青岛农业大学出台新规推动中青年教师进社会“打工”

社会实践不达标不能晋升职称

 人民网青岛3月13日电 教师深入生产一线进行社会实践锻炼不再是教师的“自选动作”而成了学校的“规定动作”。 日前,青岛农业大学出台“关于加强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锻炼的实施意见”, 规定“凡未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或实践锻炼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这一新规,该校45周岁以下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原则上在每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均应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实践锻炼,社会实践的方式包括进企业做博士后研究、挂职锻炼、合作研究、科技咨询、社会调查、科技扶贫等。各学院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学科及专业建设或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教师到实践单位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参加社会实践锻炼要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相结合,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方向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方向相一致。各学院还要根据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学科研工作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锻炼考核办法,对完成社会实践锻炼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据了解,青岛农业大学在60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的教学科研人员也一直坚持把田间地头、工厂车间作为永远的实验室。据不完全统计,该校长期活跃在生产一线并颇有建树的专家教授就有300多名,他们的节假日往往比工作日更忙碌。他们坚持深入一线指导生产,在服务中了解生产的需求,也在服务中挖掘科研课题。但近年来,新引进的青年教师大多是“从校门到校门”,即经过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后直接进校工作,这样的成长轨迹造成了不少青年教师理论知识丰富但社会实践经验不足。

 校长李宝笃表示,学校2012年被评为首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13年学校重要工作就是以特色名校建设为统领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以此为契机,学校出台这一政策,旨在进一步加强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更好地突出学校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办学特色,促进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相结合。让中青年教师通过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更深入地了解社会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需求,完善知识和能力体系,增强综合素质,提升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与水平,促进教师自身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同时还在实践程中进一步推动学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最终让他们在理论上是学者,在实践上是专家,在课堂上是名师,所教授的大学生毕业离校走上社会后能尽快融入社会和工作单位,提升就业竞争力。

 据介绍,该校已把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列入校、院(部)教师培养计划,并为新规的顺利实施制订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成立由分管领导和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成果转化处等单位组成的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各院(部)成立相应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工作小组,负责联系实践单位,组织并落实本单位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和考核。学校还按每人5000元标准划拨经费到学院,用于社会实践教师差旅费、伙食补贴等项支出。( 宋学春 陈太安 刘晓华)

作者:宋学春 陈太安 刘晓华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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