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农学院实验技术研究立项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莱阳农学院实验技术研究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馆、场(厂)、直属科:
现将《莱阳农学院实验技术研究立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予以贯彻实施。
莱阳农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三年五月二日
莱阳农学院实验技术研究立项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科学技术创新,促进高等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从根本上提高我校实验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强实验教学研究的计划性、连续性,把实验技术研究纳入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技术研究立项范围
实验技术研究的立项应以实验教学为主,围绕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室科学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与效果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预期研究成果应直接为实验教学或实验室管理服务,有利于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实验技术研究的方向主要有以下7类:
1. 实验技术、测试方法研究与开发;
2. 实验教学体系与实验教学项目改革;
3.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包括附件、零配件)及实验装置的自制、改造、维修;
4.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与应用;
5. 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技术队伍管理以及促进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研究;
6. 运用实验技术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7. 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整合及基于网络环境的实验教学改革。
二、实验技术研究立项原则
1. 实验技术研究立项管理是实验室管理改革的组成部分。我校所有的实验技术人员、实验管理人员、与实验有关的教师、在校研究生均可进行立项申请。目的在于运用科学的管理办法,促进实验教学研究项目迅速发展成熟,使实验技术研究方向更科学、更合理。
2. 实验技术研究立项需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推广价值,项目内容要有创新,有突破,有利于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符合教育发展规律,根据实验任务实际需要与研究的可行性,合理论证,综合平衡,保证重点。
3. 立项要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认真设计研究方案,做好基础工作,安排项目建设的计划与进程,保证实验技术研究能够顺利进行。
4.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不属于科研项目和专著出版内容,研究内容必须与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工作密切相关。
三、实验技术研究立项的申报、审批及中期管理
1. 立项必须按要求填写《莱阳农学院实验技术研究立项申请书》,各单位组织专家初审后报实验设备处。
2. 实验设备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立项报告进行审查论证,初步确定经费扶持额度,提出修改意见。
3. 专家审查通过的立项申请,由实验设备处统一报分管校长审查批准。
4. 批准立项的项目以及经费由实验设备处专项管理。
5. 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内容及有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否则实验设备处有权拒绝支付。
6. 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年12月30日以前写出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阶段报告书报实验设备处,实验设备处将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工作完成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项目验收
1. 项目完成后,立项单位应及时填写书面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工作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基本内容、实践效果、理论水平及推广价值、综合能力培养方面取得的成效及科学管理成绩等。
2. 实验设备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验收或鉴定。
附:莱阳农学院实验技术研究立项申请书下载(可从下面任选一个下载点下载)
《莱阳农学院实验技术研究立项申请书》统一格式(WORD)下载一 《莱阳农学院实验技术研究立项申请书》统一格式(WORD)下载二
阅读:0